1、荆门市户籍居民或原办理登记的机关在扬州市内。
2、申请人现今仍然维持与办理登记时一致的婚姻状况。
3、申请人因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
补办材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
3、婚姻状况证明
注: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结婚证照片
荆门市结婚证件照片要求
1、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按要求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申请人宣誓并签字按手印。
4、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当场发放补办的结婚证。
荆门市东宝区民政局
电话:0724-2331302
荆门市掇刀区民政局
电话:0724-2441418
荆门市京山县民政局
电话:0724-7321355
荆门市沙洋县民政局
电话:0724-8553298
荆门市钟祥市民政局
电话:0724-4281358
办理费用
每对9元,另加其他费用(如证件拍照费用)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