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门诊部就医流程:患者来院--预检分诊台分诊--挂号--导诊员导诊--到达相关科室候诊--缴费,辅助检查--医师接诊--确定诊断--缴费--取药、输液、手术
先进设备
医院先后被授予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湖北省分行业十强、湖北省以病人为中心、文明优质服务示范单位、湖北省医疗服务用户满意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医保报销
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须知 一、参保职工住院必须到县内定点医院就诊,请携带本人医保证、凭定点医院的初次诊断病历、相关疾病检查报告单、住院审批表,到医保中心审核批准。急诊可先入院,在三日内补办相关手续。未经医保中心审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二、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定点逐级转院制度,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确因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疾病,由县人民医院出具《病情诊断证明》并填写转院审批表、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医保科复审并加盖公章,经医保中心审批后,携带本人医保证、转院审批表、转院介绍信到上级定点医院办理登记手续。危重、抢救病人先转后批,三日内补办相关手续。转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 三、异地居住人员(异地投亲、回原籍居住一年以上的退休人员)须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经本人申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咸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登记表》填写,住院3日内须电话申报住院时间、医院名称、住院病种;并将入院证、疾病诊断证明书传真至医保中心备案。住院医疗费当年审核报销(跨年度住院的情形例外),住院未申报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驻外机构人员就医参照本规定执行。 四、因公外出就医。参保人员因公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症需就诊或住院治疗的,须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在3—5日内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待病情稳定后回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外地治疗期间费用由本人或单位垫付,出院后次月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出入院须知
住院流程:门诊病人需要住院者由医生开具住院证--电话通知相关科室备床--患者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到相应科室住院
公交线路
乘坐35路3路9路B3路到镇平路下车步行147米乘坐3路B6路到石子岭路下车步行240米乘坐102路到三三0下车步行241米乘坐3路到葛洲坝饮食街下车步行331米乘坐35路3路9路B3路到船闸下车步行348米
其它事项
就诊须知尊敬的病友: 1、我院为无假日门诊,全天候开放,相关科室错时接诊。 2、首次来院门诊就诊,须先到挂号处购买门诊病历,然后到导医台分诊,凭病历到相关专科就诊。病历专人专用,妥善保管,复诊时须携带,以便医生记录病情、查找化验单,参考以往病史等。 3、挂号后请您在相应的候诊大厅内等候护士分诊。老年、病重患者、婴幼儿应有家属陪同。急、重症者应看急诊。病人就诊时应按挂号顺序就诊;过号者有护士酌情向后延续。有军人证、离休证、老年证、残疾人本人持卡适当优先(专家号按号就诊)。 4、就诊时,医生诊察时只允许一位家属陪同,其他家属应在诊室外等候。就诊时衣着应便于检查,易于穿脱。女性患者不要化装、涂口红,以免影响医生观察病情。 5、若需要检查血的生化指标或做腹部B超检查者,均在晨起禁食、禁水,否则会直接影响检查结果,而延误诊病时间。验血按检查要求抽取血标本,全天随到随抽。检验结果取回时间应咨询抽血医生。 6、我院实行电子化诊疗,电脑处方当天有效,超过24小时处方自动取消,每张处方用量一般不超过7天,慢性病、老年病,处方用量可延长14天,但医师须注明理由。 7、需门诊输液的患者,请前往门诊部一楼输液观察室。需配取青霉素类、先锋霉素类、头孢类、破伤风、链霉素等针剂时应先做皮试,皮试20分钟内请勿走开,皮试阴性者方可配药。输液病人未经许可,请勿走开,以免发生意外。 8、需住院患者,凭门诊医师开出的住院申请单,在分诊护士的引导下,办理入院手续。入院时,需交纳预交款,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病友应去医院住院部三楼社保科办理相关手续。